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2021年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不含省公安厅、省属戒毒机关、监狱机关职位面试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时间、地点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含省公安厅、省属戒毒机关、监狱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3号楼(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省公安厅、省属戒毒机关、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2021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守则.doc
2021年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xlsx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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