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相关要求,面试将采取录像面试方式进行。京内考生在北京调查总队考点参加录像面试,京外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区、市)或相邻省(区、市)调查总队考点参加录像面试。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18日11:00前确认是否参加录像面试及意向考点,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XX考点录像面试”,内容见附件1,经本人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到guokao@bjstats.gov.cn。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以上考点为考生意向考点,北京总队将视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考生需关注后续通知,具体考点以通知为准。
(二)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8日11:00前传真至010-83547140或发送扫描件至guokao@bjstat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1日14: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guokao@bjstats.gov.cn,打包文件命名为“职位+姓名+资格复审材料”,具体扫描材料按照下列顺序以“序号+材料名”依次命名。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需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系统直接导出打印)。贴好照片,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如以上信息不完整,可在资格复审现场进行补充。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记录。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此材料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不得迟交)。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在北京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在外省市参加面试的考生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1)或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参看考点所在省(区、市)调查总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按照当地要求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将于2021年3月23日进行,上午9:00开始。
在北京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地点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地址及乘车路线见附件3)。
在其他省市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请考生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1)或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参看考点所在省(区、市)调查总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执行。考生当天进行录像面试的具体时间以面试考点实际安排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录像面试有关事宜。
1.录像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参加录像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参加录像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考生应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录像时保持语速适中、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录像面试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三)面试评分工作安排。
各职位考官组将严格按照面试评分要求,集中观看考生录像材料,客观公正进行评分。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对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拟前往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拟前往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申请获取电子健康码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自行了解入住宾馆酒店、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按时抵达面试考点。如需入住宾馆酒店,建议选择面试考场附近的宾馆酒店(北京总队附近的宾馆酒店有北京贯通建徽酒店、康铂酒店等)。
(四)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到正规医院做好健康检查,积极治疗,并准备好有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面试前,考生所在地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采取封闭管控的,考生应提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六) 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七)面试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统计局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方式:010-83547256/7246(电话)
010-8354714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doc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附件1-5.docx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1年2月5日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2102/t20210205_181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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