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江苏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递补)及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见《江苏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
面试前一天的13:00-16:30时。各职位分时间段复审,具体职位复审时间安排见《江苏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附件2)。
(二)地点
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
(三)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海事局面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贴好照片)。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请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在考察时提供;如离职的,在考察时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5.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
(1)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所需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船员适任证书或船员适任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3)2020年10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其学历和学位证书、船员适任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4)考虑到船员适任考试存在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延期等情况,对于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其船员适任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5)报考要求相关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职位的人员,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提供相应的材料:
(1)“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4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体检集合时提交。
(2)考察联系表(附件6)。体检后两天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jsmsahr@sina.com。
(四)其他有关事项:
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教学计划,不能在2021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0日、21日进行,各职位时间安排见《江苏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附件2)。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当日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
(三)面试形式
现场面试。
(四)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1年3月22日进行,参加体检考生应于当天上午06:30前到江苏海事大厦(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一楼大厅外集合,统一前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一)当前,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南京市的有关要求,提前申请获取“苏康码”或者做核酸检测等,及时了解南京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二)入围面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在面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一次健康申报,申领“苏康码”时住江苏省外的考生,“到江苏后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可填写江苏海事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来苏后拟住地址等。请参加面试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前往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风险等级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查询。
(三)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面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主动出示“苏康码”并报告旅居史。考生报到后体温≥37.3℃的,进入隔离考区视频面试。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资格复审时应现场签署《江苏海事局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5-83520390;
传真:025-83520397;
考录专用邮箱:jsmsahr@sina.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江苏海事大厦1306室人事教育处收,邮编:210009。
2021年度江苏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2021年度江苏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xls
江苏海事局面试报名登记表.doc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doc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doc
2021年度江苏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联系表.xls
江苏海事局
2021年2月26日
原标题:江苏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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