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院、法院系统面试公告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2021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院、法院系统面试人选已于5月21日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面试工作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2021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院、法院系统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2021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院、法院系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进行,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每天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30开始入场,每天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2:30开始入场。
每名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请仔细查询《2021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院、法院系统面试时间安排》(附件1),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及相关要求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教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中共铁岭市委党校
地址:铁岭市铁岭县松花江路17号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7日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面试。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在候考、备考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入场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报考同职位的其他考生,均不得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
3.考生于面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面试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应按要求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应在规定的入场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含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8.考生在面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9.请考生于7月10日自行登录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查询平台,输入本人手机号码查询近14天行程情况,并于当天15:00前将截图通过微信分别提交给铁岭市人民检察院、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10.考生要严格执行铁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来铁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前了解当地的隔离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考生要对面试前14天行程及“健康通告码”绿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写出书面承诺(附件2),面试报到测量体温时交给工作人员。由于提供不实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24-74844218
1.2021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院、法院系统面试时间安排
2.承诺书.docx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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