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嗣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人民主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有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有着本质区别,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的关系有着本质区别,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有着本质区别。
(3)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重要政治制度。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全国56个民族中有55个少数民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保证各民族享有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实现各少数民族的民主十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保障。
(5)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主要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其组织形式为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广大城乡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通过基层
自治制度,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成为我国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和民主素质的提高。
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2)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3)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4)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三、扩大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一是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二是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1:3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三是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2)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一是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二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三是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3)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一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二是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三是维护民族团结。
(4)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一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二是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保证群众广泛参与决策过程,使决策能够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论证会等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四是对不依照权限、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法律责任。
(5)进一步保障公民权益。一是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二是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三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6) 进一步做好人民团体工作。工会、其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会要根据职工特点开展活动,依照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共青团要根据青年特点开展活动,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妇联要根据妇女特点开展活动,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发展基层民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发展基层民主必须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拍进。
(1)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4)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
(2)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司注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3)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全体人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