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国考中,都有很大一部分岗位只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为此,很多考生都想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但对“应届生”的定义不是很了解。下面,来向考生具体介绍。
目前国考的政策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具体以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
本文,我们以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聘职位表为例,截取了职位表中有关应届毕业生问题的一些要求与说明,主要分为三类: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限应届毕业生三类。
一、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即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看到符合条件的职位都可以选择报考。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其中最“正宗”的应届毕业生指的就是2017年毕业的考生。因此职位表中无论是限定“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是“应届毕业生”,还是“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你都是符合条件的标准考生!
有人问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了,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么?需要明确这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另外有些先就业,后读书的考生,有过基层工作经历,那么在报考的时候既可以选择需要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也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通俗地讲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聘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但未就业,2015、2016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档案不在工作单位)。
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是留学人员回国考公务员是否能按照应届毕业生进行报考呢?2017年国考报考指南明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5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最后提醒广大考生:由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需要在取得毕业证后,才能以该学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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