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江西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计划申报通知》得知,2020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2020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条件的设置应依法、科学、规范,不得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条件。一般应设置大专以上学历。不得对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加以限制。
2.专业条件。专业条件应根据职位的工作需要设置,一般设置“专业不限”或专业大类(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4)。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需设置小专业条件的,招录机关应说明理由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3.年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年龄条件按以下类别设置。
1. 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法医职位一般为35周岁以下,特警职位一般为25周岁以下。
3.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戒所一线干警职位报考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一般为3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
4.性别条件。少数乡镇机关在近几年招录中性别比例不平衡,基层反应强烈的,可按男女各占一半的性别比例分设职位。人民警察职位应按一定的性别比例分设职位,其中女性可报考职位比例不少于15%。其他招考职位原则上不能设置性别条件。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5.户籍条件。获得研究生学历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户籍不限;其他报考人员限江西户籍或生源。另外,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5〕8号)精神,各县可拿出1/3的县乡职位,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
6.工作经历条件。县乡基层公务员职位不设工作经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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