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yat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接收与参加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成绩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6日(周一)下午13:30
地点: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考生应在面试当天13:30以前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传达室集合,13:40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拟接收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四、面试所需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军官证(或身份证)。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10-67556340、67556327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