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15年营级及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军转办:
根据赣军转联〔2015〕1号、赣军转联〔2001〕3号和赣政法字〔2003〕23号文件规定,今年,进入南昌市区省直、中央驻赣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安置,进入全省政法部门(含各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司法行政部门,下同)和进入国税、地税部门安置的营级及以下职务(含技术干部,下同)军队转业干部,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符合省直安置条件,并志愿到省直单位工作的2015年营级及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2.各设区市志愿到所在地政法部门和国税、地税部门工作的2015年营级及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二、报考条件
报考政法部门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所报考部门(系统)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
2.根据赣政法字〔2003〕23号文件规定,报考省级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县(市、区)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在部队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考试科目
1.公共科目:《申论》。100分值,为主观性试题,在试卷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2.政法部门专业科目:《法律基础知识》。100分值,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报考政法部门需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同卷。
3.公共科目《申论》和政法部门专业科目《法律基础知识》的命题、评卷及考试组织等考务工作由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
08:30-10:30 《申论》
11:00-12:00 《法律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南昌市(全省集中在南昌市举行)
具体要求和详细地点见准考证。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时,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五、报考时间和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3日17:00
2.报考程序分为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查看有关要求和报考程序。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考试科目。选择考试科目时,省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除须参加《申论》考试外,有意向安置到政法部门的,须加试《法律基础知识》。设区市安置的军转干部有意向安置到国税、地税部门的,须参加《申论》考试,有意向安置到政法部门的,须参加《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军转干部在报考时注意:今年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国税部门未安排安置计划,景德镇市、萍乡市地税部门未安排安置计划。
报考时,统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登记,上传近期免冠军装照(1年以内),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报名后,请及时在网上进行缴费。已缴费人员可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每门科目考试费用为50元。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于7月14日9:00-7月16日17: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成绩查询。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有关事项
省直政法部门,设区市国安、国税、地税部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按照《江西省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副团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暂行办法》执行。未参加政法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的营级及以下军转干部不能安置到政法部门。
今年,国税部门安置军转干部岗位为事业编制。
报名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政策咨询电话:0791-86825132
江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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