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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菏泽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今年我市定陶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东明县“三支一扶”计划共招募152名大学生,其中支教94人,支农11人,支医15人,扶贫16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6人。各招募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二、招募范围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2015—2017届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2017届山东户籍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募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5.拟招募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
四、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曾被国家和我省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笔试,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2017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9月27日17:00之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3.报名确认(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计划招募1人的,取消招募计划;计划招募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10月23日9:00—27日17:0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9:00—11:3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和菏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zrsks.gov.cn)予以公布。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菏泽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4)“支教”项目的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应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菏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面试
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事宜会在“菏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其次安排高学历毕业生,再次安排户籍为招募岗位所属县区的毕业生的原则。
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严格参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事宜将在“菏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菏泽人事考试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或填报信息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六、管理服务
1.公示结束后,为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
2.“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全市统一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七、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问题由菏泽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0-5310446。
菏泽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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