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关键词: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 胡锦涛与苏丹总统会谈 中英会谈 第六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 京沪高铁运营 个人所得税修改 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大学生入伍年龄放宽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 “郭美美”事件 行政强制法 促进内蒙古发展 “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打击网络传销 胶州湾桥隧开通 “蛟龙”号
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7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90年来的中共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中共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中共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胡锦涛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针对党的建设面临的考验与危险,胡锦涛作出明确表述: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胡锦涛表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胡锦涛还指出,要着眼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形成与中国国际地位相对称的文化软实力,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坚持中共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全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扩大两岸各界往来,共同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历来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积极力量。中国将继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胡锦涛与苏丹总统巴希尔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胡锦涛6月2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与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苏丹总统巴希尔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巩固传统友谊,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中苏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胡锦涛就进一步发展中苏友好合作关系提出四点建议:加强对话,深化政治关系。平等互利,拓展经贸合作。交流互鉴,弘扬传统友谊。携手互助,维护和平稳定。巴希尔完全赞同胡锦涛关于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的重要意见,表示苏方愿意同中方一道,继续增进政治互信,加强经贸等领域务实合作,把双边关系提升到新水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英国首相卡梅伦举行会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7日在伦敦英国首相府与英国首相卡梅伦举行会谈。温家宝表示,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中英不存在大的战略冲突,作为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共同利益大于分歧。维护和发展好中英关系,有利于促进两国的发展,也会对世界格局变化产生积极影响。双方要抓住机遇,加强合作,共迎挑战。在谈到人权问题时,温家宝指出,中英应当相互尊重,尊重事实,平等相待,通过对话妥善解决分歧,增进相互了解。卡梅伦表示,英方高度重视同中国的关系,中国的发展给英国带来机遇,英方愿与中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包括人权问题在内的各领域对话与磋商。双方还就气候变化、多哈回合谈判等问题交换了看法。温家宝透露,两国签署了总价值达42亿美元的系列经贸协议。温家宝还宣布,中方向爱丁堡动物园提供的一对大熊猫将于2011年底前赴英。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第六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8日在柏林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出席第六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温家宝发表了题为《做共同发展的好伙伴》的演讲。温家宝说,密切的经济合作是中德关系的重要支柱。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德经济技术合作取得了累累硕果。中德经济互补性强,两国经济都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双边经贸合作完全可以再上新台阶。温家宝建议在六方面共同努力:扩大贸易规模;鼓励双向投资;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拓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合作;密切中小企业合作;广泛开展人文领域的交流。
京沪高铁30日正式运营
备受关注的京沪高铁于6月30日15时正式开通运营。温家宝出席了开通仪式,并乘坐首趟列车。温家宝指出,京沪高铁建成通车了,但实现高铁安全、科学、有序、高效运营,充分发挥京沪高铁的效益和作用,任务还很艰巨。铁路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科学有效组织运营,努力创造高铁运营管理的新水平。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7省市,沿途24个站,最短旅行时间为4小时48分钟。京沪高速铁路全长1318公里,是世界上一次建成线路最长、标准最高的高速铁路。京沪高铁的开通,使乘客可以享受到便捷与实惠,沿线城市也需面对高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6月30日受权全文播发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1级税率由5%降到了3%。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