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从媒体报道来看,此次修法可谓亮点多多,包括提高个税起征点、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态和承诺,也是公众翘首以盼的一件大事、好事,这不仅关乎百姓的腰包,而且关乎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近年来,各方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此番修法也是尊重民意、顺应民意、适应国情之举。宏观上说,此次修正不是小修小补,而是个税计税方法的一次根本性变化,迈出了从分类所得税制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的重要一步。这意味着个税制度更加重视个人和家庭的个性化因素,也意味着个税征管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有媒体使用了“脱胎换骨”的说法。
从具体的拟修改内容来看,此次修法传递出降税免税、增加百姓实际收入、提升公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信号。说白了,此次修改对广大纳税人及其家庭来说将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首先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从3500元到5000元的变化意味着至少多了1500元的免税额度,意味着进入纳税人腰包的钱将增加,也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不必再缴个税。
其次是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即超出免税额度的部分按不同区间、不同税率征税,一般来说超出的越多税率越高。此番修改拟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按年计算对每个月收入不同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更加公平,而级距的扩大、税率的降低意味着挣一样多的钱,所缴的个税将减少(指对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人而言)。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对高收入群体的调控。这将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让税制更科学和人性化。
第三是拟将工资和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综合征税、统一税率,堵上了漏洞,也有利于公平。
最后,草案在明确现行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扣除项的增加,意味着应纳税额的减少,也即意味着所缴个税的减少。
民生冷暖关系万家忧乐。某种意义上说,此番个税制度的改革和调整正是一份厚重的民生礼包。其实质是对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的践行——与时俱进,通过调整和改革个税制度,切实减轻百姓的生活负担,让百姓的腰包更鼓一些,有更多的余地、空间去追求一份更美好的生活。
比算数字账更重要的,是改革传递出的顺民心、厚民生的价值和追求,是算好税负更公平、税制更科学这本民生大账。期待这种价值和追求指引今后相关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是第一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相关内容还将进一步讨论、完善。相关改革的落实也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是按年计税、综合计征税,还是专项费用扣除等,都将涉及诸多制度设计的调整,涉及诸多部门和人员的配合。
重要的是,我们期待更公平、科学的个人所得税制早日在中国大地生根开花。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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