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高温津贴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高温津贴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或高温作业的额外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用人单位不仅要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还要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7月3日《宁波日报》)
如同宁波一样,近期各地工会、人社等部门都强调企业要落实好高温津贴的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保护不断得到加强,值得肯定。但不能否认的是,仍有许多在高温下室外工作的体力劳动者,成了高温津贴的被遗忘者。而有些地方有的企业,虽确实发了补贴,但往往是坐在空调办公室里的人拿到了,冒着烈日在户外劳作的一线工人拿不到。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劳动者或囿于对政策的不了解,或抱着“为了每天几元钱丢了饭碗不值得”的心理,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该拥有的权益。另一方面是用工单位对政策的藐视和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
其实,高温津贴并没有多少钱,又早已明确写进了法规之中,依法发放给劳动者,本也不是什么天大的难事。但高温津贴为什么在一些用工单位成为“画饼”?这里就涉及我们的监管责任问题,监管单位必须加强监管,理直气壮强化高温津贴发放监控,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高温津贴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这不容含糊。各级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狠下心管到底,像对待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严厉查处,毫不手软。监管部门不能在空调房中坐等举报,要深入到各行各业的一线,监管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如果只是空喊“一定要落实”,而忽视劳动者权益保障,或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近期,全国范围内将陆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希望监管机关不要走马观花,一定要进入企业车间、建筑工地、快递行业等劳动者作业地。不仅要检查用工单位发放高温津贴的账目,更需要询问劳动者是不是真的拿到了高温津贴。
烈日无情,人应有情。高温津贴既是福利,更是权利。置身于“互联网+”的年代里,要督促企业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其实也不难。同时,保障劳动者高温下的健康权,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职责。依法保障劳动者享受到高温津贴,需要强化监管作为后盾支持,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零容忍”。只有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高温补贴才不会“融化”于烈日下,才能给劳动者送上一份“凉爽”。
文/程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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