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近日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引发社会热议。该规划同时提出另一个政策方向“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引起更大的反响。为何提出这一政策方向?对已到退休年龄本该颐养天年的老年人而言,“开发老年人资源”究竟意味着什么?
“退而不休”政策缘于老龄化加速
辽宁省提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政策,在国内省级政府层面应该是第一次,但在国家政策及政策调研层面并非首次。2014年9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机关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文章《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认为“随着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身体健康,并且拥有一定的知识、技能、经验,他们有能力也有意愿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因此,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对于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压力,提高人力资本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与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6年9月6日,时任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劳动世界的未来高级别三方对话会”上表示,为应对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中国将采取措施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扩大劳动参与率,通过银发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辽宁省户籍总人口为4232.57万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58.7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为22.65%;201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比例为17.3%。辽宁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占比,比全国高出5.35个百分点,表明辽宁省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此次辽宁省印发的人口发展规划提出,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培训,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创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等,就“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问题”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政策思路,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辽宁省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的现状,以及这种现状对完善养老政策、强化养老保障提出的严峻挑战。
日本韩国老年人“活到老干到老”
辽宁省比较完整地提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政策方向,其他省份会不会迅速跟进,暂时还不好判断。但由此人们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向日本和韩国,因为日韩两国老年人“退而不休”“活到老干到老”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日韩两国这方面的做法对中国有何借鉴意义?
日韩两国这方面的做法大体相同,成因却大不相同。据介绍,日本许多老年人退而不休且想要工作到死,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日本传统文化强调,每个人都必须拼命工作,“一生悬命”可以说诠释了日本人全部的人生价值。二是“个人属于集体”的价值观使然,老年人觉得只有继续工作才能证明自己没有脱离集体。三是害怕孤独死,“人际关系式微的日本社会,正在迎来孤独死”,老年人继续拥有工作岗位,不仅代表与社会人员结下关系,也是建立稳定家庭关系的基础。
韩国许多老年人退而不休继续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韩国经济增速放缓,许多企业在员工没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就通过各种手段迫使员工提前退休,为维持生计,很多提前退休的员工被迫再次走上就业市场。二是韩国国民养老金制度1988年才起步,普及率不高,2016年韩国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在全国老人中占比不到4成,且养老金水平偏低。三是大多数韩国人对子女的教育、生活支出过大,自我养老资金储备不充足,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比例仅占总人口2成多,且回报率比较低。
对照日本和韩国两国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不同做法,中国的选择应该是:学习日本的“文化激励”,让退休后继续工作成为老年人自由选择的一种自我实现方式;避免陷入韩国式“养老困境”,不能让退休后继续工作成为老年人被逼无奈之下的一种悲情选择。
发展“银发经济”不会弱化政府责任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之所以引起一些人吐槽,主要是因为对这一政策存在误读。有人认为,提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政策,就是要通过从老年人那里“开源”,来填补因劳动力不足(同时也是养老金缴费人群不足)等出现的养老金缺口,要让老年人继续工作挣钱来给自己养老,以减轻政府所承担的养老保障责任。
其实,无论是四年前《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的文章,还是两年前人社部负责人所作的表态,还是此次辽宁省政府印发的《规划》,都没有也不可能含有强制老年人“退而不休”的意思。今后,如果“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政策落地,也必须严格执行退休养老制度,老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要允许老人退休,并按照法定标准和水平保障其养老待遇,不能以任何形式强迫已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继续工作。也就是说,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退休后可以继续就业创业,只能是老年人自由自愿的选择,不能带有强制和变相强制的成分。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支持、鼓励老年人为改善养老条件、发挥余热贡献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等继续就业创业,本质上应当是做“养老增量”工作,而不是为了弱化政府保障基本养老、为国民养老兜底的职责,不能变成政府减轻养老负担甚至“甩包袱”推卸责任。政府要依法履行养老保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不断保障和强化养老水平。
在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发展“银发经济”的同时,政府应当继续做好多方面工作,包括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和养老金全国统筹力度,进一步通过开展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推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效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保障养老保险良好运行等等。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无论做得有多好,政府履行养老保障的职责也丝毫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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