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结束,截至7月7日,约谈2819人,问责4305人。其中,河南省被问责人数最多,为1015人。根据督察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将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7月15日新华网)
古语云:“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指人未病先防,重在于养生。治病如此,环境治理何尝不是如此。报道称,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10省份,环保督察“回头看”问责4305人。诚然,利用上级环保督察,无疑是抓住了攻坚期环境治理的“七寸”。但问题是,环境的治理和环保督查,不光是上级环保部门的责任,各地执法部门也应该积极履行职责,相关分管领导干部更应该不辱使命。仅凭“督察风暴”下的环保治理,无异于杯水车薪,唯有地方管理能高悬环保问责的利剑,或许改变一些地方管理者环境治理的主观意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把视线稍微前置,2015年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民众欣喜的感受到国家对环境污染将加大了治理力度。但现实是,一直以来环保督察基本上对于环保方面的督政约束,是对出了问题企业处罚,很少追溯至失职的环保部门,地方管理者。在唯GDP政绩考核“指挥棒”下,无形之中对污染企业产生纵容,甚至成为现实中环保执法的最大阻力,让多地的生态环境欠账。截止7月7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地方已办结28076件。无疑,高悬环保环保问责利剑,“回头看”更具警示。
再进一步说,落实环保责任,追责问责只是一个方面。建立全链条、全方位、全环节的责任体系才尤为关键。如文中所述,因在长江边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生态环境部直指江苏泰兴两年未整改,问题变本加厉;在对江西南昌的通报中说,整改严重滞后,甚至弄虚作假,虚假应对,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由此可见,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守法。否则,当违规排污成为公开的秘密,成为“政企勾结”,成为眼睁睁的看着企业排污的“懒政”。那么就算再有多少次的环保督察,也会像“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样。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在污染面前,谁都不能独善其身。约谈2819人,问责4305人,只是对“视而不见”或是“笑纳”污染源的地方政府的引以为戒,这需要跟进的是监督部门加大监督力度;需要对于政绩评价体系完善,最好能建立起自上至下的科学绩效评价机制,落实环境污染问责制度,把“污染帽”与“乌纱帽”挂钩,彻底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需要能尽快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投入污染治理;需要加大惩处力度,在风险大、“收益”小、官“难”当的语境下,保护环境也就内容大于形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消除污染也并非是一蹴而就。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理应是环境保护的最低限。笔者以为,只要监督“稳、准、狠”;打击力度“零容忍”;问责实行连带机制建。那么,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或许能解决好污染带来的“顽疾”。
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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