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花山乡花山村燃起送葬的爆竹和烟花。逝者是周家兄弟俩,哥哥12岁,小学五年级;弟弟10岁,小学三年级。三天前,两人到村里垃圾场旁的山坡上放牛时,被塌方的垃圾掩埋,村里人挖出时已无生命体征。(7月20日新华网)
悲剧从天而降,瞬间夺走了两个鲜活的生命,我们对此感到惋惜之余,更应思考“垃圾围村”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对垃圾处理基本是以挖坑填埋、露天堆积为主,在分类回收、循环利用、专业处理等方面大多还处于空白状态。而云南花山乡镇非但没有帮助当地农村处理过剩垃圾,还将全乡的垃圾倒流进村,让垃圾堆成的“潘多拉魔盒”对村民安全构成威胁。显然,这样的做法非但不科学,还容易造成次生灾害,应当被及时叫停。
处理农村垃圾,绝非是一倒了之、一烧了事,总让一些农村面貌“灰头土脸”。放眼各地比较成熟的垃圾处理经验,大多是农村垃圾统一回收,再由乡镇负责运输,最后归县级统一处理,这样的垃圾流向链条也更符合现实。而绝非像一些地方为了方便省事,让垃圾倒流,给本就垃圾消化能力脆弱的农村“雪上加霜”。
农村垃圾处理难,无外乎两个方面因素。一是垃圾处理成本高。农村相较偏远,在基础设施建设、回收中转、集中运输、环卫工人劳务费等方面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没有政府财政的“大方”支持,是难以运转的。二是村民观念落后。对于很多农村来讲,村民对乱丢乱扔、道路堆放、田地焚烧等垃圾处理乱象见惯不怪,特别对一些可再利用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导致“边消化边制造”现象十分普遍。这些,无疑是制约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要因素,需要引起重视,加以扭转。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垃圾处理必须先行。必要的硬件投入不可或缺,比如可通过增设垃圾池、垃圾桶等方式,让农村垃圾堆放更为集中,县级、乡镇专门拨付资金,定期清运出村,进而减轻农村垃圾负担。也可在分类处理、因地制宜上下功夫。对于包括牲畜粪便、废旧秸秆、餐厨剩菜等有肥性的垃圾,可采取建立沼气池化解的方式就地消化,如此一来,还能为农民带来效益;对一些干性垃圾可变废为宝,通过分拣变卖、加工再利用的方式来解决;而对于像电池、药品、荧光灯管等化学垃圾,就要坚决运输出去,在专业场地统一清理。不论是哪一种方式处理,相关部门都要有探索和尝试的勇气,绝非把问题简单地甩给农村。
这就要求,环保、农业、财政等部门必须抓好联劳协作,管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形成农村垃圾“处理联盟”。同时,问责机制建立也要跟上步伐,可由县级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一些不作为、懒作为造成的垃圾倒流、处理不及时、环境污染问题严肃追责,而不是等到出了问题才引起重视。
此外,乡镇还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对河流、农田、生态的危害性,培养健康生态的生活方式。在政府参与乡村垃圾处理时,也应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让杜绝随手丢、习惯分类处理等成为村民日常自觉,切实从源头上盘活农村垃圾处理活力。
文/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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