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及相关财务知识,我将政策处理费与个人私款混用,多次将账户里的政策处理费转借给他人……”近日,浙江省临海市汇溪镇西溪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汪维金在他的检讨书里写道。(7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去年6月,群众来信反映汇溪镇西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汪维金侵占双往山采石区政策性资金60万元、岩仓工作费20万元,非法开采岩仓、虚报账目、索贿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2014年8月至9月,汪维金以方便协助汇溪镇政府做好管理、发放政策处理费为由,先后主动从垫付政策处理费的某混凝土公司处要到了93.8万元费用,并直接存入个人账户。
钱到了其个人账户后,由于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督,这笔资金逐步演变成了汪维金的“个人专款”,让汪维金大方至极,甚至堂而皇之地当起了亲朋好友的“借款机”,为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借款。虽然此事因为有群众的举报,汪维金将村务公款变成“个人专款”事件得以曝光,其本人也受到法律的依法惩治,但这背后所暴露出来的真问题,还是令人深思的。
汪维金只是一个村主任,职位之低恐怕让很多人是不屑一顾,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只有微权力的官员,去出人意料地把村集体的几十万元视为自己的“个人专款”,想借给谁就借给谁,想借多久就借多久,这确实是让人始料未及的事。这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对像村干部这样的官员,监督还是存在“短板”的,他们总认为小职位、小官员是出不了什么大问题的,事实结果却与他们的想象大相径庭。
从汪维金滥用职权,把村集体资金当成“个人专款”来看,权力无论大小,都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否则他们就可能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如果当地的干部监督机制完善,微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那么这笔资金就不可能会放到汪维金个人的账户里,他要想把这笔钱变成“个人专款”,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自然是难上加难的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汪维金滥用权力,把村务公款变成了“个人专款”,说明如何建章立制,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来源:荆楚网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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