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任 郭伊均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应深化三个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坚定践行意志,认准行动方向。
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与最高准则,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动力。笔者认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应深化三个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坚定践行意志,认准行动方向。
应深化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本质的认识,增强思想自觉
环境污染是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尤其是进入工业文明之后,随着人类对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强度的加大,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就是污染源,人越多密度越高的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就越不容忽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从人自身的角度来谋划和推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是伴随着发展而产生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燃烧,消耗掉资源和能源,产生GDP,从而留下污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取得了年均9.6%的GDP高速增长,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代价。2017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4.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约5.4%,其中,煤炭消费年均增长约5.1%,由1978年的5亿多吨增加到38.0亿吨。2015年,我国粗钢、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产品年产量都分别占世界的一半左右。2016年,我国农业化肥施用量达5984.1万吨,较1978年的884.0万吨年均增长了5.1%。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是与流通相伴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建设同样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国公路里程从1978年的89.02万公里增加到2016年的469.63万公里,年均增长约4.5%;通过公路运输的货物周转量从1978年的350.3亿吨公里增加到2017年的66712.5亿吨公里,年均增长约14.4%;民用汽车数量也迅猛增加。与此同时,全国燃油消费量也快速增长,据统计,全国原油消费量由1978年的约0.9亿吨增加到2017年的6.0亿吨,年均增长约4.9%。由机动车尾气和道路扬尘所造成的大气“线源污染”不可忽视。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与消费也息息相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消费的资源能源和产品也大幅上升。全国人均年生活消费能源由1983年的106.6千克标准煤增加到2015年的365.4千克标准煤,年均增长3.9%。对于近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人民群众每年生活消费的能源和食用油总量是巨大的,相应产生的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量也非常大。人民群众需求的肉食品量也是巨大的,全国仅肉猪出栏头数就由1996年的41225.2万头增加到2016年的68502.0万头,年均增长2.6%。人工养殖的淡水水产品量也由1978年的76.2万吨增加到2016年的3179.3万吨,年均增长10.3%,由此带来畜禽粪便和水体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应深化对中央建设生态文明决心的认识,坚定践行意志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生态环境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当前,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也已进入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必须抓住时机,采取行动,推动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要深刻认识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与制度体系,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系列根本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中央通过严肃查处腾格里沙漠污染、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让“党政同责”制度设计落地生根,向全社会发出了中央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
要深刻认识建设生态文明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我国人口多资源能源消耗量大,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污染物排放总负荷高,且生态脆弱、环境容量下降,加上人口、产业分布不均等因素,加剧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国土面积仅占全国的7.2%,却生产了全国43%的钢铁、45%的焦炭、31%的平板玻璃、22%的电解铝,原油加工量占全国的28%。同时,城市建筑挡风、河道水库降低流速、河道渠化阻断水陆系统联系等使环境容量下降。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在低端、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尚未脱钩的局面应尽快改变,否则,资源能源将难以支撑经济发展,环境难以承受,中高速增长没有保障。
要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建设生态文明的热切期盼。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见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能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增加了“美丽”二字,强调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应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根本路径的认识,认准行动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但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生动力。
建设生态文明应坚持思想引领。首先,应转变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保护环境应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须提醒的自觉,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而不是消极被动应付。其次,应协调政策,做到多规合一。生态环境保护涉及众多行业领域、法律政策、行业规划、生产消费和教育宣传等,应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按“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划、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使之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相符,否则应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再次,应综合决策,将生态文明融入各方面全过程。生态环境问题是在生产流通消费中产生的,从源头解决才是治本之策。生态文明与高质量发展本质要求是一致的,应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绿色发展。目前,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把发展与保护割裂开来的现象,导致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且解决难度大、成本高,因而应在做发展决策时同步将保护环境统筹考虑进去,将环境问题解决在决策的源头和实施的过程之中,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和末端治理的发展理念。
建设生态文明应强化市场手段。首先,应明确环境容量的资源属性,为市场化手段介入生态环境领域奠定基础。当前,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还不够。仅靠行政手段还缺乏内生动力,只有将有限的环境容量看做是有价值的公共自然资源,通过竞争有偿取得环境容量使用权的经营者才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从而为通过市场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奠定重要基础。其次,应加快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市场激励机制,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产权交易市场,使环境容量价值通过市场得到认可和变现,配套建立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税收等绿色金融政策,健全保护生态环境激励机制,少排污就能得到利益,进而调动排污者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让社会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再次,应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有效调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要在全国财政统筹资金中切块建立全国生态环境补偿资金,让生态环境好的地方能从国家得到基本财政资金保障。要推动流域上下游和相邻地区间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让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地方能得到经济补偿。要指导生态环境好的地方统筹规划发展生态旅游产业、观光产业、健康休闲及康养产业、有机无公害食品产业,严格规范市场管理,实现优质优价,让绿水青山能变成金山银山。大力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让生态环保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
建设生态文明应依靠法治保障。首先,应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建立与生态环境保护最新要求相符、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技术水平相应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严格标准引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促进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强化生态环境标准制订的公开透明和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增强标准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实施性。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标准强制性,大幅压缩行政审批,让经营者自行对照标准决策并对其经营行为负责,从根本上杜绝靠欺骗获得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普遍、执法查处难甚至由政府埋单的情况发生。其次,应坚持严密法治,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让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存在空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防止污染治理内在成本社会化,让生产者将精力都集中到技术革新和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上来,避免侥幸心理。再次,应坚持强化问责,针对不同的责任者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对独立的市场行为主体,主要通过法治和经济手段促进其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而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主要通过强化问责来督促其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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