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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2008年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中专文化程度毕业生报考须为烟台市籍生源;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国家“211工程”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或烟台市籍生源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07年以后毕业一直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参加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8年7月底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08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08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17日
缴费时间:2008年7月16日—20日
查询时间:2008年7月16日—2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各自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各部门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者补充;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0日12时前向人事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17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16日-20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7月24日-2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8日-19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务于2008年7月20日-23日到烟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区南大街61号)二楼前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和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证明信)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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