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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名时具有宁波市江北区户籍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4、土地管理专业或工商管理专业,并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9年3月17日9:00——16:3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公告。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公告。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最后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五)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截止用人单位上报区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因故造成拟录用名单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国土局江北分局87388178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87668183。
五、本简章由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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