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 > 山西 > 正文

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享受加分待遇的通知

关于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试有关享受加分待遇的通知

各有关厅局:
  2009年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已揭晓。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和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精神,现就这次公开招聘考试享受加分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加分人员的范围
  参加这次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加分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按照晋办发[2006]14号和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上述人员服务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3年内(含3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后加2.5分,专业测试成绩之后加2.5分)。
  二、享受加分人员的申报
  享受加分人员,从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也可到报考单位领表,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内容并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规定时间内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由服务地县、市委组织部盖章,并经省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由服务地团县委、县人事局盖章,并经团省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
  3、教师特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由服务地县、市教育局盖章,并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4、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管理权限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加分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加分。
  三、加分后确定专业测试名单
  享受加分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加2.5分后的分数与同一岗位的人员一起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原则上按1:5的比例(省文化厅艺术类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加2.5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加分申报时限
  凡符合享受加分人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9月8日将盖章后的《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351-7676038 0351-7676039
  
  附件:《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文章责编:admi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