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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和教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内江师范学院网站[www.njtc.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内江师范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学校校园占地1050余亩,现有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与历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张大千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14个教学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38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6000余人。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收全日制学生,涉及文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和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强校”的理念。坚持学科带头人制度,积极实施重点人才工程,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
学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化学、马克思主义原理、管理学、生物学、教育学、体育学等9个学科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900余人,正、副高职350余人,硕、博士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50%。学校还聘请了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校设施齐备,办学条件优良,现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人文社会科学研发基地1个。
学校通讯地址为:内江市东桐路705号,邮编:641112(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njt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连读和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1年7月31日之后为全日制在校就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有效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70名,具体岗位见《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内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rsc.njtc.edu.cn/index.asp) “人才招聘”。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本人应于9月1日上午8:30至12: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第二行政楼二楼)缴纳笔试费50元,并到学校人事处签收《笔试准考证》。签收了《笔试准考证》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
(三)岗位调减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9月2日下午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件第三条“关于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有关规定,我校是以专业技术为主体岗位的单位,其中以教学科研岗位为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201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工作中,其中21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3)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调减或取消,本次公开招聘中,同一招聘岗位在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按2:1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视为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在本次公招中该岗位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四)退费
岗位取消的考生应于9月4日16:00前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计财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2)实验教师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3)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辅人员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结构化综合性面试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40% + 面试成绩 × 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笔试为闭卷,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考试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附件2。每科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9月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电话(0832-2342197)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9月1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第二教学楼一楼,联系电话0832-2342197)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等方式;实验教师岗位采
用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答辩等方式;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辅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综合性面试和专业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
性加分)及计划招聘名额,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低于5:1的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的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9月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11年9月5日9:00至17:00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式3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免冠
照片);
(2)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自荐材料1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有效毕业证书、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9)外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综合性知识答辩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在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专业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专业试讲为15分钟,综合性知识答辩为5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1年9月7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以及相关人事档案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向
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
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2197;2342066;2340079(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639(内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3、内江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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