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18年区级(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綦江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綦委组〔2017〕26号)中的《綦江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公开遴选(选聘)区级(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遴选(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选聘)人数和职位(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20人,选聘事业人员 14人,具体单位、职位(岗位)、条件等见附件1。
三、遴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选聘)对象
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对象为本区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事业单位选聘对象为本区内同类性质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公务员(参公人员)须在街道、镇工作五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包括试用期转正合格)及以上等次;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任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8.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抽调借用人员;
6.在教育和卫计系统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7.招录(聘)或转任、调动到现单位工作未到3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聘)程序
本次遴选(选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及街道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九楼906教室,具体地址: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材料,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抽调借用人员抽调借用期间不得报考抽调借用单位的职位或岗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并盖党委政府公章);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各1份,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印证材料。
(3)报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岗位的人员,填报《綦江区纪委派驻纪检组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不填附件1)。
报名咨询电话: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23-87268706)。
(二)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街道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缴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1:2的比例(区纪监委遴选职位按1:3比例)开考。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年度考核加分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4:00-17:00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503房间)领取考试须知。
2.考试内容:
(1)笔试和专业测试。笔试和专业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应用等;专业测试内容主要是遴选职位(岗位)须具备的主要技能、业务知识等。笔试和专业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3)年度考核加分。
近三年(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为2014年、2015年、2016年;事业人员为2015年、2016年、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一次加0.5分。
3.计分办法: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年度考核加分。总成绩60分为合格(年度考核加分除外)。
考试成绩在党政内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遴选(选聘)名额等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上述3项成绩都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相关单位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工作与实绩考察。
(五)提出初步人选。根据有关报考条件,结合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经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遴选(选聘)人员后,对遴选(选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方式: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电话:023-4866367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23-87268706
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1.2018年綦江区区级(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doc
2.綦江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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