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详见附件1《繁峙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
(1)平型关风景区管委会、治沙办、林权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幼儿园、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全部岗位和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编导、编辑记者、电视摄像岗位为繁峙户籍;
(2)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岗位为忻州市(县、区)户籍;
(3)职业中学和职教中心的全部岗位为山西省户籍。
2.学历要求
(1)广播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岗位,职业中学、职教中心的音乐教师、建筑教师岗位,幼儿园和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全部岗位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平型关风景区管委会、治沙办、林权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全部岗位,广播电视台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编辑记者、电视摄像岗位和职教中心体育裁判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幼儿园招聘岗位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其余招聘岗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附件2《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5.资格证要求:职业中学和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要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辞聘。职教中心的建筑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CAD职业证书。
6.其他要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要求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职业中学、职教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
7.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繁峙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8:00-2018年10月21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0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0月2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8年10月16日8:00-2018年10月21日24:00前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者,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8年10月22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2018年10月22日12: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比例1︰3,面试比例1︰3。
报名结束,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3:1,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到资格条件相同的其他岗位。划归的岗位和名额,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若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3:1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0月27日前退还考生。
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0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7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生于2018年10月22日17:00前到繁峙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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