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职业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20分;幼儿园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20分;其他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和人文科学、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及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内容和形式:职业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形式为考生独立备课45分钟,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技能展示10分钟(简章中岗位侧重乐器曲目演奏),面试满分100分,讲课、技能展示分值各占50分;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形式为考生独立备课45分钟,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技能展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讲课、技能展示分值各占50分;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试镜播音,用时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用时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版本教材等见公告。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需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学历学位查询报告)、教师资格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繁峙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繁峙县劳动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繁峙县人民政府网,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提出意见,由考生本人签名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报考教师岗位考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如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繁峙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繁峙县人社局审核盖章,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
咨询电话:0350-5526544(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350-5512380(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繁峙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人员拥堵而影响报名。
繁峙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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