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单位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公务员)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在报名最后一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 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包括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四类人员)。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大学生退役士兵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3.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10月15日—16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其中2018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审核;2017年及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四)专业划分。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
(五)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10月 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
(七)“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考西宁市社会福利院或儿童福利院医生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
(八)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按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选择好适合自己的岗位尽早报名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报名。
(九)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根据招聘工作安排,10月6日—7日不进行网上审核和报名有关问题的电话解答,从10月8日开始进行报名审核及咨询电话解答,敬请广大考生悉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西宁市信访局 0971—8230425
西宁市林业局 0971—6152159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0971—6145233
西宁市科学技术局 0971—6102959
西宁市国土资源局 0971—6152172
西宁市水务局 0971—8206901
西宁市交通局 0971—6121208
西宁市民政局 0971—8295868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0971—6304693
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0971—8863593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1—6163863
西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0971—6130926
西宁市教育局 0971—4393007 4393114-3
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2231828
湟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2432045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一分院(大通县人民医院) 0971—2767666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0971—7914302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0971—5299194
西宁市妇幼保健中心 0971—8087053
招聘考试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 5132943
附件:2018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9日
相关推荐:
2018事业单位面试技巧:面试答题的六大注意事项
2018事单面试技巧:如何表现出与报考岗位很匹配
2018事单面试技巧:面试答题三大问题的应对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