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考核招聘24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潼南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且年满18周岁。
3.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具体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报名前一天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同意的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5.年龄计算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
6.自愿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计生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0.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考点设置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镇街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相应岗位打捆报名,报考单位分别填为“镇街农服中心”、“镇街文服中心”,报考岗位分别填写“专技岗1”、“专技岗2”、“职员岗”),打捆报名的岗位按本简章第七条确定岗位。
1、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该岗位现场报名前将《潼南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投递至各主管部门电子邮箱(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如:教育系统1105200534@qq.com、卫生计生系统794707113@qq.com等。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等单位设置多个考点的岗位,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考点名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2个工作日左右反馈初审情况。网上报名情况供资格审查时参考使用。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特别提示1:本简章专业条件参照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校、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而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的,经培养高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或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同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视为符合报名要求。
特别提示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1)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可提供参考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佐证材料)或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3)潼南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本人获奖证书等能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是必须项);(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报名的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符合岗位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各个环节,不符合本《简章》条件要求报考的或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相关推荐:
2018事业单位面试技巧:面试答题的六大注意事项
2018事单面试技巧:如何表现出与报考岗位很匹配
2018事单面试技巧:面试答题三大问题的应对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