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基层一线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加快基层乡镇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2018年渭南市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18周岁以上,专、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0日到200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1982年10月10日到2000年10月9日期间);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18年10月10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0月10日。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具体条件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截至2018年10月10日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报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7.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二、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除面试公告请考生关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其余工作安排及公告均以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为准。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平台进入路径为: 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 按钮进入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8:00至10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岗位有表彰荣誉、职称等级、院校层次、从业经历及从业资格证等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的“补充说明”项对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须在“个人工作简历”项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开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7日8:00至2018年10月20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0月17日8:00至10月19日17:00,资格初审未通过前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更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4.打印报名登记表
2018年10月17日8:00至10月21日18:00,已经缴费的考生应在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资格复审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根据我市实际,本次招聘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由县(市、区)提出意见,报2018年渭南市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渭南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缩减和取消计划公告预计10月24日—10月25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取消计划的考生可在公告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改报机会。放弃改报或者无符合条件岗位改报的应聘人员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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