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一) 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凡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本次考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凡面试比例达不到1:2,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重庆考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3月18日上午,长寿考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3月31日上午。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考试招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为序择优排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本次招聘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19年4月1日上午8:00时前到长寿区委党校广场(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集中报到参加体检,逾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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