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计划
本次市直公益性岗位共招聘163人,具体招聘职位、条件、待遇等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被认定为农村贫困人口);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8、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9、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近一年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求职登记三次以上)。
三、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毕业证(上述材料复印一式3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日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42号窗口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6日。
四、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报名人员未通过申报单位面试的,可调剂一次单位,参加第二批次招聘(招聘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后,对仍未有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予以取消。
公益性岗位第一批次面试时间:2019年7月30日—8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直招聘工作于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五、聘用管理
经考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合计标准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续至其退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8866151 8866028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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