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的同时并对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2.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永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9-8033046(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0359-8108087(虞乡镇党委)
0359-8125211(开张镇党委)
0359-8128214(栲栳镇党委)
0359-8130228(张营镇党委)
0359-8462223(蒲州镇党委)
0359-8305001(韩阳镇党委)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3(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永济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永济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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