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
2.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4.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5.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考附件1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8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附件2岗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忠县人民政府网)。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公开招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与招聘有关的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和按相关规定期限公示。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二)考核招聘岗位(附件2)
考核方式为专业素质测评,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证件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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