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必须齐全,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自备橡皮(涂改液不得带入考场)、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考生应将除考试用具外的物品放到考场外的“禁带物品放置处”(考生不宜将贵重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含电子表)带入考场,如有违反,将按违纪违规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涂准考证号,不按要求填涂或漏填涂,考试结束后不得再补填涂,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考生领取试卷后,应对试卷进行检查。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作答。答错位置一律不予更换答题卡,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交谈和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严禁抄袭。
九、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候,待监考员收完试卷清点无误宣布”考生离场”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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