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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
(共20题,参考时限15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请开始答题:
1.【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民法总则施行后,民法通则暂不废止
B.民法通则规定了我国民法的基本规则,而民法总则的内容更加广泛
C.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吸取和借鉴了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
D.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民法总则将其改为三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A选项,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一般情况下,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根据《民法总则》第206条:“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则《民法通则》自《民法总则》施行时废止,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总则》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9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选项,《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在制定中是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提取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定,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既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D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A。
2.【题干】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选项】
A.①②④③
B.①③②④
C.④①③②
D.④①②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①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条,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②根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21条,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③根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6条 宪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④根据1982年《宪法》第11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所以,正确的顺序是④①③②。
因此,本题答案为C。
3.【题干】下列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B.试点地区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职雕被整合进监察委员会
C.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
D.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时事政治。
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积累经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由上可知,ABD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说法错误:国家监督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这些都是平行的。
因此,本题答案为C。
4.【题干】关于2015年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进行的改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活动
B.成立陆军领导机构和战略支援部队
C.组建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
D.军委机关由多部门制改为总部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时事政治。
A选项,停止有偿服务,就是要停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更好地聚焦核心军事能力建设,切实端正工作指导,把更多资源用到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建设上。所以,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中央有关军队和武警部队建设政策的重大调整,A项说法正确;
B选项,成立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战略举措。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选项,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9月13日组建成立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标志着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特色的现代联勤保障体制的正式建立。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选项,军委机关调整组建,是由总部制改多部门制。这是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使军委机关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这样调整,有利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军委机关履行战略谋划和宏观管理职能,有利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因此,本题答案为D。
5.【题干】下列关于“三农”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民政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B.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C.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
D.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A选项,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选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7年中央1号文件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系统部署,对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主线来明确重点任务,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来统筹工作布局。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本题答案为A。
6.【题干】下列情形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
【选项】
A.小张向老刘借款6000元,并将祖传玉镯交与老刘,二人约定三年内还钱取镯,否则老刘有权变卖玉镯获偿
B.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
C.李女士送修电动车,后拒不支付修车费,店老板遂留置电动车
D.某银行向购房人王先生发放了一笔按揭贷款,贷款期限25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A选项,根据《物权法》第208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小张向老刘借6000元并将祖传玉镯交于老刘,即为了保证还债(6000元 ),将动产(玉镯)出质,所以权利类型为“质权”。
B选项,根据《物权法》第135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137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所以,该权利类型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C选项,根据《物权法》第230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李女士修车不付修车费,店老板留置电动车即“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所以该权利类型为留置权。
D选项,根据《物权法》第1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王先生向银行贷款购房,房子由王先生(债务人)住,即不转移占有,所以该权利类型为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的分类,可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定限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的他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担保物权,是以支配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定限物权,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定限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所以A、C、D三项为同一类别。
因此,本题答案为B。
7.【题干】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枪炮作响法无声——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C.法不阿贵,绝不挠曲——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D.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A选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法不禁止即自由”,指公民的行为无法律禁止皆不违法。所以A项解读错误;
B选项,“枪炮作响法无声”,指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因此,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B项解读正确;
C选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释义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指法律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C项解读错误;
D选项,“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是指法治国家中必须存在着对法律的敬畏,它必须成为人们共同的信仰,丧失了对法律的敬畏,法律的规范性作用便无法发挥出来,也就无法显示出法律的生命。D项解读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B。
8.【题干】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 )。
【选项】
A.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B.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
C.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
D.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二人约定各欠卖方十万元房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A选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所以需承担共同责任。
B选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7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乙丢失包裹,甲也应该承担责任。
C选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27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所以,甲的羊误入乙的菜地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但对于“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的”扩大的损失,应由乙自行承担责任。
D选项,根据《物权法》第102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所以,甲乙二人为房屋共有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本题答案为C。
9.【题干】下列有关律师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B.律师可以在多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C.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D.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A选项,根据《律师法》第39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所以A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律师法》第10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所以B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律师法》第35条第1款:“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律师法》第34条:“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所以D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B。
10.【题干】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选项】
A.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
B.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500元押金做担保
C.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
A选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题中,王某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班,所以以“3月5日正式上班”之日建立劳动合同,A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B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所以C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所以D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D。
11.【题干】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中的合同法知识。
根据《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A选项,题干中,甲公司听说“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可认为乙“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是违约行为,A项说法错误;
B选项,双方已经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后交货,说法错误;
C选项,甲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说法正确;
D选项,只有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形下,甲公司才能解除合同。所以买卖合同不能自行解除,D项说法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C。
12.【题干】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A选项,属于境外诈骗,而且诈骗额一百多万,“数额特别巨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第6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选项和D选项,根据《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所以,如果丁明知道电信诈骗犯罪仍予以帮助,以及戊明知为诈骗所得仍帮助划转,可认定为共犯。所以二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A。
13.【题干】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B.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C.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D.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A选项,根据我国《宪法》第10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选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 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选项,家庭承包经营的主要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个体。所以D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A。
14.【题干】下列金融机构与其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对应正确的是( )。
【选项】
A.人寿保险公司——医疗责任保险业务
B.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C.商业银行——股票承销业务
D.小额贷款公司——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业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常识。
A选项,人寿保险公司不能够从事医疗保险业务,对应错误;
B选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等,具体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租赁)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等等。对应正确;
C选项,商业银行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放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而股票承销业务由证券机关承担 ,对应错误;
D选项,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对应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B。
15.【题干】下列研究课题与其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对应错误的是( )。
【选项】
A.南宋都城的城市建设——《从平城到洛阳》
B.商周时代的艺术成就——《中国青铜时代》
C.明末中西文化交流史——《利玛窦与中国》
D.晚清的政治改良运动——《从甲午到戊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A选项,南宋的首都在杭州,而《从平城到洛阳》讲的是北魏孝文帝把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到河南洛阳的事迹,对应错误;
B选项,商周时代最盛行的是青铜器械,乐器、武器等多为青铜,《中国青铜时代》一书从不同角度讲述了商周时期的青铜文化;对应正确;
C选项,利玛窦,号西泰,意大利的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学者。1601年1月,利玛窦来到中国北京传播基督教。利玛窦是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最早开拓者之一,也是第一位阅读中国文学并对中国典籍进行钻研的西方学者。他广交中国官员和社会名流,传播西方天文、数学、地理等科学技术知识,他的著述不仅对中西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日本和朝鲜半岛上的国家认识西方文明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明朝亡于1644年,属于明末,对应正确;
D选项,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流亡日本,写下自传《我史》一书,《从甲午到戊戌》是其中重要内容,描述的就是晚清的政治改良运动,描述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A。
16.【题干】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认为:在公元前的第一个千年之内,“哲学的突破”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分别发生在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等地,下列思想观点产生于这一时代的是( )。
【选项】
A.心外无物,心外无理
B.致虚守静,道法自然
C.师夷长技,中体西用
D.人民为主,工商皆本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根据题干,公元前一千年哲学的突破,可知应该是我国春秋时期哲学的突破,春秋时期道家老子的《道德经》是中国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
A选项,"心外无物,心外无理"为王阳明提出的心学思想,意为要了解宇宙的奥秘,达到对事物真相的认识,只须返视探求自己的心性良知即可。属于明朝时期,不符合题意;
B选项,出自老子的《道德经》,时间、内容均符合题意;
C选项,“师夷长技,中体西用”属于晚清洋务运动时期的思想,不符合题意;
D选项,“人民为主,工商皆本”属于明末清初时期的进步思想,不符合题意。
因此,本题答案为B。
17.【题干】某高校学生会干事小王负责策划一个民族文化展示周活动,下列哪个设计方案不合适?( )。
【选项】
A.请维吾尔族学生表演手鼓舞
B.请彝族学生展示花腰刺綉
C.请蒙古族学生制作奶茶
D.请朝鲜族学生展示唐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D选项,唐卡,指用彩缎装裱后悬挂供奉的宗教卷轴画,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形式,题材内容涉及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传世唐卡大都是藏传佛教和本教作品,而非朝鲜族文化,对应错误;
A、B、C、三选项均对应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D。
18.【题干】关于下列地区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欧洲北海:既是著名产油区,又是著名渔场
B.波斯湾地区:既是著名产油区,又是古文明发祥地
C.湄公河流域:既是小麦主产区,又是佛教圣地
D.五大湖区:既有世界上面积最大的淡水湖,又跨美加两国边境线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地理常识。
湄公河,发源于中国唐古拉山的东北坡,在中国境内叫澜沧江,流入中南半岛后的河段称为湄公河。湄公河干流全长4880公里,是亚洲最重要的跨国水系,世界第七大河流,流经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于越南胡志明市流入南海。流域除中国和缅甸外,均为湄公河委员会成员国,该流域是水稻主产区,C选项对应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C。
19.【题干】假如地球重力加速度减为现在的一半,下列数值不会发生变化的是( )。
【选项】
A.人在体重计上的称量结果
B.人可以举起的石块的最大质量
C.鱼在相同水深下受到的压强
D.船在水中的吃水深度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物理常识。
当地球重力加速度g变为原来一半时,也就是1/2g
A选项,正常情况下人体体重的结果G=mg,当地球重力加速度g变为原来一半时,人体体重的结果G=1/2mg,发生变化,不符合题意;
B选项,假设正常情况下人可以举起的最大质量为F,F=mg,当地球重力加速度g变为原来一半时,可知此时可以举起的质量最大值为2m,发生变化,不符合题意;
C选项,压强P=ρgh,当地球重力加速度g变为原来一半时,压强也变为原来一半,发生变化,不符合题意;
D选项,吃水深度F浮=mg=ρ液gv排,当地球重力加速度g变为原来一半时,前后均变为原来一半,v排保持不变,也就是吃水深度不变,不发生变化,符合题意。
因此,本题答案为D。
20.【题干】下列与果树有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嫁接是一种常用的果树繁殖方式
B.杏树是耐旱能力比较弱的树种
C.冬季不需要对果树进行病虫防治
D.富含氮的肥料可促进果树开花结果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生物常识。
A选项,嫁接是果实常用的一种繁殖方式,正确;
B选项,杏树耐旱能力比较强,比如我国缺水的西北地区也能够生长,错误;
C选项,冬季也需要对果树进行病虫防治,因为处于越冬休眠状态的病虫害,虽然耐受不良环境的能力较强,但其数量有限、不活动、越冬场所比较集中。因此,冬季是防治病虫害的有利时机,可采用与栽培管理、果树修剪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方法简单,一法多治,一举多得,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冬季是农闲时节,劳动力不紧张,落叶果树喷药容易均匀周到,既省药效果又好。因此,利用冬季有利时机,做好病虫害防治,对确保果树高产、稳产有重要意义。错误;
D选项,氮肥主要促进果树长叶子,磷肥、钾肥促进果树开花结果,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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