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辽宁农村金融事业奋斗。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必须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具体条件
1. 应、往届毕业生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方可报考城区类网点;其他学历者只能报考农村类网点。
(2)专业:经济、金融、法学、工商管理、计算机、数学、中文。其中:法学、计算机、数学、中文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专业不限。
(3)年龄:大专学历者,不超过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者,不超过2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者,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联社类机构应聘人员,必须为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县域类联社应聘人员必须为本县户籍;城区类联社应聘人员必须为联社所在城市户籍。对于户籍转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其家庭户口为准)。农商银行类机构应聘人员,户籍条件可适当放宽。被录用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其他条件:未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可适当放宽婚否条件。
招聘行社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应、往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适当提高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2. 银行专业人员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只能报考城区类网点。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联社类机构应聘人员,必须为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县域类联社应聘人员必须为本县户籍;城区类联社应聘人员必须为联社所在城市户籍)。农商银行类机构应聘人员,户籍条件可适当放宽。被录用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从业经历:必须具有2年以上银行业务工作经验。
3.资源型员工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源标准:须具有日均余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存款资源(存款种类为:活期存款或期限不超过1年的定期存款),或具有2000万元及以上的优良贷款资源。
4. 特殊专业人才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