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得知,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工委机关选调人选范围为我省省直机关和市、县、乡(镇)党委、政府部门在编公务员;
2、省直工会选调人选范围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外,还可包括市、县工会在编参公人员;
3、省直党校选调人选范围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外,还可包括市、县党校在编参公人员。
二、选调资格
1、政治素质过硬,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热爱党建工作,注重学习,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调研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毕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选调条件的职位。
5、科级及以下职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与工委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选调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均不在选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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