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工作公告》得知,2016年青海省选调生考试报名方法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10日。
(二)报名方式:
1.应届毕业生:定向选调考生由省内三所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及比例遴选推荐人选,填写《青海省2016年定向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应届毕业生)》、《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件2、6,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表样可在公告网站下载,下同),于5月10日前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其他选调考生,省内高校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学生就业指导机构遴选审核,填写《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应届毕业生)》、《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件4、6,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于5月10日前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在《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应届毕业生)》、《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件4、6,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所在院校党委意见”栏中加盖校党委组织部印章),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本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于报名期内到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8号西宁宾馆2号楼2106房间现场报名。
2.四类人员:定向大学生“村官”选调考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选调条件(工作表现优秀须由所服务乡镇及县区组织部门出具鉴定材料)审核推荐人选,填写《青海省2016年定向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大学生“村官”)》、《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登记表(四类人员)》(附件3、7,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于5月10日前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其他选调考生中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服务单位推荐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人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服务单位推荐意见,由团省委初审;“特岗教师计划”人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服务单位推荐意见,由省教育厅初审。初审合格,填写《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四类人员)》、《青海省2016年选调生登记表(四类人员)》(附件5、7,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于5月10日前分别由“四类人员”各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委组织部。
各类报名表均为A4纸张,《选调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3.报名时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8张(不含报名表应贴照片),并提供照片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原件(报名时尚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四类人员”需同时提供任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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