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13号)规定,选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58号市委办公楼七楼)。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我市2016年选调生选拔考试的面试入围对象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证明有关材料(党员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院(系)以上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院校(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总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以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 大学生村官出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以前(含2014年)选聘的目前在岗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出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今年服务期满的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推荐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须同时交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另行公布。
联系电话:0746-8358076
点击下载>>>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6日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获取真题及答案、最新资讯等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