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考录选调生、高层次公务员、法检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工作,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函〔2016〕51号)《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13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比例,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一样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也一样的,并列排序。
体能测评对象为司法特警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二、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全州法院系统司法特警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0日至5月31日,地点为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选调生、高层次公务员和法检工作人员(除法院系统司法特警外)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8日(8:30—17:30),地点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二)全州法院系统司法特警职位身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体检标准、体检程序、体检要求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3日-6月13日,具体安排以招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高层次公务员、法检两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选调生“职位一、二”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经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院校(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总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以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的“任职证明书”或聘任书;
4.准考证;
5.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
(六)报考选调生“职位三”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经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院校(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总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以上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的“任职证明书”或聘任书;
4.准考证;
5.“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共青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6.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
7.学历、学位证原件。
属于国外院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准备一套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在资格审查时上交备查。
三、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与体能测评最迟在6月13日17:00结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报选调生、高层次公务员、法检两院工作人员(除司法特警)职位的即为面试对象,报考法院系统司法特警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省定面试时间为6月18日—6月20日,湘西州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43-8239864
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43-8561837
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43-8756379
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43-8531319
请考生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们。如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或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举报电话:0743-8223229、12380
点击下载>>>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获取真题及答案、最新资讯等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