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娄底市公安系统、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双峰县森林公安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法院和检察院资格审查员名单见《湖南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附表。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6日上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共青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
1、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三份。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由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学历证明有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四项基层服务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担任学生干部有关证明材料(聘书或学校提供的证明)。
4、获奖证明有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供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奖励)。
5、入党证明有关材料(党员证、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6、其他: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⑵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4张。
⑶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
⑷四项基层服务人员还需提供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有基层服务时段、现任职务等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⑸西藏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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