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得知,2017年四川选调生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大学期间具备下述条件之一:2017年3月1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截止2017年3月15日,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17年3月1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及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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