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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得知,四川省2018年选调生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专业且大学期间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2018年3月14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无“三好学生”评选项目的高校,其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若与“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一致,可视为符合此项条件);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⑤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⑥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⑧获国家级奖学金;⑨截至2018年3月14日,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大学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①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第一部分);②省级“优秀毕业生”;③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④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⑤截至2018年3月14日,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副职一学年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18年3月14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限专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及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4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③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⑤现役军人;⑥受过处分的人员;⑦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⑧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⑨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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