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招录选调生250人公告》可知,2019年宁夏统一招录选调生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具体如下: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国家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19年出站的博士后,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所重点高校单独招录,不在此次招录范围内);
4.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如期出站;
5.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在院(系)及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③获得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8.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9.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出站)及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的截止日期统一为2019年7月3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