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由选调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在本校网站范围发布。
2、学校推荐。选调高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9年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请选调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对照我省选调条件,对提交报名推荐表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报名推荐表》予以盖章确认,并登陆浙江省选调生组织推荐录入平台,输入所推荐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完成高校推荐。
3、网上报名。2019年3月1日09:00—3月6日17:00,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未经学校推荐的考生不能参加报名。推荐人选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本次选调考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4、资格初审。选调机关于2019年3月1日-3月7日,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考生可以更改报名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选调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9:00-3月17日9: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综合卷),内容参照《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满分150分。笔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9:00-12:00,时限180分钟;笔试地点: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4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考区的具体考点。参考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浙江省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选调。
选调机关根据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该职位的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入围人选进入面试。
6、面试。2019年3月30日8:30全省同步开展。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由选调机关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48小时放弃面试资格的,选调机关可视情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选调。
7、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计划职位的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选调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
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同时送相关选调高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机关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同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省外工作(中组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遴选除外)。拟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市委组织部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0、试用期及任职定级。选调生录用后,在县(市、区)级机关重要部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进行机关养成训练,熟悉综合业务,锤炼公务员素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
11、到村任职锻炼。根据中央文件规定,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2年。到村任职一般安排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符合条件的也可兼任“第一书记”或农村工作指导员。到村任职期间,选调生的行政关系在原派出单位不变,组织关系转入接受单位;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接受单位共同管理,以接受单位为主;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到村任职锻炼期满,分配至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行政关系均在县(市、区)本级。
每年中央国家机关、省、市的公开遴选,将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基层选调生。县乡机关选调生符合各级遴选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993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1
附件:1、2019年浙江省县乡机关面向全国“双一流”和省内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2019年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2019年浙江省县乡机关面向全国“双一流”和省内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计划表.xls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