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9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现场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省内部分高校及省外高校吉林籍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现场报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9年拟为长春市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招录基层选调生124人(具体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发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年龄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
6、2019年应届毕业的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吉林省以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大学期间曾为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款条件应同时具备)。
7、必须经所在院校党委推荐。
8、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9、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定于3月11日全天,在长春市人才市场(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29号)组织基层选调生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为: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6:30。
四、报名流程
选调生现场报名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报名人员查看报名岗位,在《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上填报“岗位志愿”及对应“代码”。考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
2、报名考生持《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处”现场报名。
3、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持《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到“登记备案处”盖章后将《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留存“登记备案处”,本人留存一份《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还须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详见《2019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网上报名时报考岗位栏只填写“长春市选调生”,报考职位填写“乡镇街道选调生职位”,具体岗位以现场报名为准。报名参加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的人员,不能同时兼报201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及查询结果的时间详见《2019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审查确认后,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程序均按《2019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与全省2019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进行。
五、考生现场报名携带材料
省内高校考生需要携带《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党委章,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学生证、身份证,并上交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省外高校考生需要携带《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党委章,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户口簿原件、学生证、身份证、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户口簿第一页及报考人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吉林省以外吉林籍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登录“长春先锋网”www.ccxfw.gov.cn下载《2019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
六、相关事宜
新录用的选调生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登记;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选调生日常管理按照《长春市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选调生服务期限为五年。
联系部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联系电话:0431-88776158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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