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为伊犁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公开招考920名公安特警。现就招考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专院校毕业生。
新疆户籍考生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3.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
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4.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子女(具有新疆户籍人员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疆户籍)
5.援疆干部的子女。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的在职公务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6. 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9日至199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⒊ 未婚;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各类毕业证书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8.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9.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
三、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招考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查阅。
四、招考程序
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缴费时间: 2011 年8月19日— 8月23日。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xjrsks.com.cn)报名。
六、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 日。
七、咨询电话:0991-123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