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为伊犁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公开招考920名公安特警。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专院校毕业生。
新疆户籍考生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3.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
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4.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子女(具有新疆户籍人员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疆户籍)
5.援疆干部的子女。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的在职公务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6. 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9日至199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⒊ 符合《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 未婚;
6. 具有良好的品行;
7.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 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9. 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⒑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
二、时间安排,相关费用及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下同)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8月19日9︰30—8月23日18︰00。
(2)缴费时间:
2011年8月19日9︰30—8月24日18︰00。
2、笔试时间:
2011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0︰00。
4、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0月17日、18日,每天9︰30—19︰00(中午不休息)。
5、面试时间:
2011年10月20日—22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5︰30正式开始。
6、体能测试、体检时间:
2011年10月23、24日。
7、考察时间:
2011年10月25—30日。
8、公示时间:
2011年11月1日。
(二)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的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2、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费用为40元。
3、进入体检环节后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主要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以及招考地州政府人事局网站进行。
三、招考程序
报名确认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确认与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2、网络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职位需求,综合自身条件,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的同时提供报考基本信息,并根据网络程序的提示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3、纪律要求
(1)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符合职位条件的1个职位,同时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公务员局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