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 |
第 2 页: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 |
第 3 页: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 |
第 4 页: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 |
第 5 页:公安、司法系统招警考试 |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
面向全国招考的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录职位
本次招录职位为基础勤务,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至8月5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8日9: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8月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