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协勤,派遣至市公安局承担辅助性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淄博市网上公安局协勤11名,负责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运行维护、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接听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1979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6、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7、讲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计算机软件设计专业、视屏制作技术专业、美术设计专业、编导专业、新闻学专业、摄影专业;
2、计算机操作熟练,熟悉互联网、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应用操作的
3、大学期间学习专业是法律,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
4、在我市公安机关从事过协勤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昌国路88号)
咨询电话 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0533—3181774
市公安局:0533—21389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l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外语专业的交验专业证书。
2、报名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
3、报名时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费40元,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一)笔试分值占3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分值为占20 %。测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时政常识等。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占20%,测试内容:互联网基础应用、文字编辑处理等常用知识。
五、面试
(一)按照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二)面试分值占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三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的内容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如经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警容警姿和作风养成训练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数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附:报名登记表.
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