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分局现委托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勤队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防控、涉恐防暴处置等工作。有关招考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海珠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合同制特勤队员150人。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二)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9月30日至199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8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夜间执勤及训练、巡防等特勤业务工作需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警察、司法学校和体院(校)毕业人员,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或广州市区常住户口者优先。部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三、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至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海珠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考特勤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环节,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考试环节。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将于10月22日(星期三)在海珠人才网、区保安公司网公布。
(二)考试
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 体能测试
(1)时间: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9:30。
(2) 地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地址:广州市海珠新港西路152号)。
(3)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特勤岗位工作要求(具体安排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鞋帽)。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地址同上。
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于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后在海珠人才网、区保安公司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有关信息发布情况。
(三)体检
按招考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
(四)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分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一)考核合格并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海珠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工经费标准按海珠区政府核发规定,每年每人约50000元(含工资、“五险一金” 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提供住宿。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王警官(020-89882529,长期有效)
林警官(020-84220928,长期有效)
伍警官(020-83127569,长期有效)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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